《银保条线业务人员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规范销售行为,守护消费者权益
在保险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销售行为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保险销售行为的管理愈发受到重视。2023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履行相应义务并禁止违规行为。为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银保业务人员的销售行为,公司特制定《银保条线业务人员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旨在从制度层面加强管理,遏制销售误导行为,提升业务品质。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保险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销售误导、违规宣传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行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为从源头治理这些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文件,对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在此背景下,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银保条线业务人员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了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的管理要求,以及违规行为的问责机制和灰名单管理规则,为银保业务人员的销售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红线”。
二、售前、售中及售后的管理要求
(一)售前行为管理
售前阶段是保险销售的起点,也是最容易出现误导行为的环节。根据《办法》,银保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必须遵循属地原则,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展业。同时,业务人员需接受公司统一的互联网营销宣传培训和考试,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此外,宣传材料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发或授权的版本,不得私自制作或使用违规材料。在产品停售或价格调整方面,业务人员不得提前向客户宣称相关信息,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市场波动和误导。
(二)售中行为管理
售中阶段是保险合同订立的关键环节,业务人员需根据公司评定的销售能力资质等级销售对应产品,并在销售过程中向客户明确提示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等重要信息。同时,业务人员不得代替客户签名或确认,不得代交保费或领取保险金,确保客户的自主决策权。此外,业务人员还需遵守一系列禁止性规定,如不得曲解条款、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等,确保销售行为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三)售后行为管理
售后阶段是保险服务的延续,业务人员需确保客户能够顺利接受回访,并如实回答相关问题。离职后的业务人员不得主动邀约客户退保或转保,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不得假借公司名义继续开展业务,确保客户权益不受侵害。
三、违规行为问责与灰名单管理
为确保《办法》的有效执行,公司明确了违规行为的问责机制和灰名单管理规则。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公司将违规行为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并给予相应处罚。例如,一级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0元,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委托代理或劳动合同。此外,公司还建立了灰名单管理制度,将屡次违规或业务品质异常的业务人员列入灰名单管理。灰名单人员将面临一系列限制,如取消激励方案和荣誉体系资格、降级或解除合同等。同时,公司还将对灰名单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符合要求的人员可从灰名单中出库。
四、结语
《银保条线业务人员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对监管要求的落实,更是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业务品质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的管理要求,以及违规行为的问责机制和灰名单管理规则,公司为银保业务人员的销售行为设定了清晰的规范,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制度宣导和执行监督,推动银保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保险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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