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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角度认识保险金信托常见客户问题22页.pptx

  • 更新时间: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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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角度下的保险金信托:客户常见问题与解答

在财富管理领域,保险金信托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正逐渐受到高净值客户的关注。对于销售人员而言,深入了解保险金信托的运作机制、优势以及客户可能提出的常见问题,是成功推广这一产品的关键。

一、保险金信托的基本概念

保险金信托是一种结合了保险与信托双重优势的金融安排。具体而言,它是指以保险金或保单相关权利作为信托财产,由投保人(即信托委托人)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约定当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达成时,保险公司将理赔金或生存金等支付给信托公司,再由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和分配。这种模式不仅发挥了保险的保障功能,还借助信托的灵活性和专业管理,为客户提供了一种更为全面和个性化的财富传承与管理方案。

 

二、保险金信托的模式与优势

(一)保险金信托1.0模式

1.0模式下,保险合同承保后,客户将保单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并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明确未来保险理赔金的管理和分配方式。此模式的优势在于设立条件相对简单,只需承保后过了犹豫期且未退保,且投保人与信托委托人为同一人即可。对接的险种包括终身寿险(定额、增额)和年金险(生存金、身故金、万能险)。其江湖地位可谓“绝对优势”,为客户提供了一种规避理赔后风险的有效途径。

 

(二)保险金信托2.0模式

2.0模式在操作上更为复杂。客户投保并缴纳首期保费承保后,将续期投保人变更为信托公司,同时把全部未缴纳的续期保费存入信托账户,并将保单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续期保单的持有人是信托公司,从而规避了保单持有的风险以及理赔后的风险。然而,其劣势也较为明显,即客户需要一次性缴纳全部保费,这对于资金流动性有一定要求。

 

(三)保险金信托3.0模式

3.0模式则是客户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后,将全部保费存入信托账户,由信托公司为指定的被保险人购买指定保险产品,保单受益人依然是信托公司。不过,这一模式在合规方面存在“障碍”。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这就限制了3.0模式的广泛应用,使其在市场上的“江湖地位”显得“似有若无”。

 

三、保险金信托与人寿保险、家族信托的比较

(一)与人寿保险相比

人寿保险作为一种传统的金融工具,具有起步门槛灵活、可期可趸、杠杆作用大、设立程序灵活等优点。其尽调相对较松,且投保几乎不需要配偶同意,这为投保人提供了较大的便利。然而,人寿保险也存在一些短板,如保费形式单一、受益人范围严格、理赔后受益人风险无法规避等。相比之下,保险金信托优化了人寿保险的理赔方式,不仅可以附领取条件,还能将尚未领取的财产作为信托资产持续收益,从而扩大了受益人范围,丰富了财产类型,并允许在保险之外追加其他财产进入信托,为客户提供了一种更为灵活和全面的财富管理方案。

 

(二)与家族信托相比

家族信托以其财产形态多样、受益人灵活、可附加条件等优势,在财富传承领域占据重要地位。不过,家族信托的设立门槛较高,通常要求现金类资产1000万起步,且设立程序严苛,需要提供资金来源合法证明,很多情况下还需提供配偶同意声明。此外,家族信托只有投资收益而没有杠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吸引力。保险金信托则在降低家族信托设立门槛的同时,提高了收益,并且通过信托的架构,为客户提供了更为个性化和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

 

四、客户常见问题解答

(一)保险金信托的收益如何?是否保本?有何风险?

保险金信托的收益并不保本,其风险与收益成正比。信托理财的收益归信托财产所有,既不属于委托人也不属于受益人。这意味着,信托财产的增值或亏损将直接影响信托的最终分配结果,而委托人和受益人无法直接享有或承担这部分收益或风险。因此,客户在选择保险金信托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

 

(二)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是否安全?

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虽然存在破产的可能,但破产及其他重大变更需报银保监会批准,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信托的安全性。若信托公司经营不善,其债务与信托财产无关,仅以自有资产承担。这表明,信托财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能够有效隔离信托公司自身的经营风险,从而为客户的资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客户欠债后,保险金信托能否被法院执行?

在保单理赔前,如果投保人欠债,人民法院有权查封其名下的保单。然而,理赔金进入信托之后,与投保人/受益人无关,因此不会被法院执行。这一特性使得保险金信托在资产保护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够有效规避因个人债务问题而导致的资产损失。

 

(四)保险金信托设立后,能否“撤销”?

在保单理赔前,投保人有权退保,这是投保人的法定权利。然而,一旦信托设立,委托人便不能撤销信托,但可以分配信托内的财产。这意味着,客户在设立保险金信托时应谨慎考虑,因为一旦信托成立,其资产的管理和分配将受到信托合同的约束,无法随意更改。

 

五、结语

保险金信托作为一种融合了保险与信托优势的金融产品,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了全新的财富管理与传承方案。销售人员在推广过程中,应充分理解保险金信托的运作机制、不同模式的特点以及与传统金融工具的比较优势,并能够针对客户可能提出的常见问题给出准确、专业的解答。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和案例分析,帮助客户认识到保险金信托在资产保护、财富传承等方面的价值,从而促成业务的顺利开展。在财富管理的道路上,保险金信托无疑将成为客户信赖的有力助手,助力其实现财富的稳健增长与有序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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