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开发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治疗费用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人们对于重疾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阳光人寿阳光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阳光保定期重疾”)应运而生,旨在为客户提供更高额、更全面的重疾保障。
产品知识
重疾保障额度有待提高:当前,阳光保C系列各年龄段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额普遍不足,中年时段更需要高额保障。根据《国民防范重大疾病健康教育读本》数据,癌症的平均治疗费用为22-80万,而阳光保C系列客户平均基本保额在20万元以下,保障需求进一步提高。
产品要素
险种代码:ADDP27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交费年期:5年、10年、15年、20年、交至60周岁
保障期间:保至60/65/70/75周岁
疾病种类:轻症30种,中症30种,重疾120种
犹豫期:15天
等待期:180天
可选附加险:附加意外伤害E、附加意外医疗E、附加住院费用E、附加住院津贴E、附加豁免重疾I、附加两全D款保险、附加护理险
产品解读
保险责任小结:
重大疾病保险金:120种重疾,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一次为限。
中症疾病保险金:30种中症,每次给付50%基本保险金额,三次为限。
轻症疾病保险金:30种轻症,每次给付25%基本保险金额,六次为限。
豁免保费:轻症、中症可豁免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方案一为18周岁前max(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18周岁后max(基本保险金额,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方案二为max(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交费方式:5年、10年、15年、20年、交至60周岁
投保起售保额:起售保额10万,保额需为万元的整数倍。
体检、契调、财务资料、特殊人群限额等规则:按照最新“个人寿险投保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投保示例
李先生(30岁),为了加固自己的重疾保障,选择投保阳光保定期重疾,年交保险费5,500元,投保详情如下:
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
保险期间:至李先生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选择:方案一
交费期间:20年交
在保险期间内,李先生享有以下保障:
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原位癌,按约定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12.5万元,并豁免后续保费合计10.45万元。
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按约定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25万元。
55周岁时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按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结语
阳光人寿阳光保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为客户提供了全面而高额的重疾保障,通过灵活的交费方式和保障期间选择,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产品通过中症和轻症的额外保障以及豁免保费的条款,增加了保险的实用性和性价比。感谢您的关注,如需了解更多产品详情,请联系阳光人寿的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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