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江增多多增额终身寿险条款投保人与本公司的合同1.1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1.2合同成立与生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见9.1)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效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周年日(见9.2)、保单年度(见9.3)依据生效日进行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日期的,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1.3投保范围凡出生满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七十五周岁(见9.4)以下(含七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1. 狁豫集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无恩退还保险费并可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解除合同时,投保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本公司要求的相关资料。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贲任.本公司提供的傈脾21傈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领(见9.5)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22有效保险金顺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第二个及以后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1.03倍。23未成年人身故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利益给付限制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2.4惮险集阿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单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5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在本合阃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自本合国生教(或景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0日当日)为等特期。(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见9.6)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无惠送还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所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届满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见9.7);(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后(舍十八周岁)且在本合同交费期莆日(见9.8)前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龄付比例系散(见9.9)。3、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后(含十八周岁)且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后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系数;(3)被保险身故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二)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或(见9.10),本公司无息送还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所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届满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前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恩)。2、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后(含十八周岁)且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前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系数。3、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后(含十八周岁)且在本合同交费期满日后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系数;(3)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betway电话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必威官方网站备用网站 必威体育大厅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