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长生寿鑫宝重度恶性肿瘤疾病保险(3.0版)》合同。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及投保范圈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其他投保文件、体检报告书效力恢复申请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四十六周岁至七十五周岁。第二章保险责任及责任兔除第三条保障计划我们提供两种保障计划供您在投保时选择,具体计划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各保障计划包含的保险责任范围详见《附表:保障计划表》。保障计划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更改。附表:保障计划表保障计划包含的保险责任范围计划一基础保险责任计划二基础保险责任+可选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础保险责任和可选保险责任。本合同基础保险责任包含“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责任、身故保险金责任两项:可选保险责任为“恶性肿瘤一-轻度”保险金责任、原位癌保险金责任两项。
一、“恶性肿瘤一--重度”保险金(基础保险责任)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一-1度”6(无论--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给付“恶性肿瘤一---重度”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一-重度”(无论-种或多种),我们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恶性肿瘤一--重度”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3.a被保险人身故当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身故保险金(基础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2.被保险人身故当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可选保险责任)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一轻度”9(无论--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给付“恶性肿瘤一轻度”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在被保险人于年满八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轻度”(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恶性肿瘤一-轻度”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的可选保险责任终止。四、原位癌保险金(可选保险责任)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我们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原位癌'(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给付原位癌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betway电话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必威官方网站备用网站 必威体育大厅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