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美一生(吉福版)新产品规则1条款摘要2投保规则3保全规则4其他事项PART1条款摘要条款摘要(1/4)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起算,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五条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5日的犹豫期。条款摘要(2/4)第八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重大疾病保险金二、中症疾病保险金三、轻症疾病保险金四、体外膜肺氧合(ECMO)保险金五、特定疾病保险金六、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等待期后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于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于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当日)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在第20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2)被保险人在第20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当日)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七、保险费豁免被保险人自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第二十八条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或者第二十九条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条款摘要(3/4)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自等待期后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第20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初次确诊,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6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第20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初次确诊。
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1次 是已给付ECMO的,合同终止未给付ECMO的,ECMO继续有效(最多365日)中症疾病保险金自等待期后初次确诊患上本合同第二十八条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限1次,最多2次是继续有效轻症疾病保险金自等待期后初次确诊患上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限1次,最多4次是继续有效体外膜肺氧合(ECMO)。
保险金自等待期后且在第20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接受体外膜肺氧合(ECMO)治疗的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体外膜肺氧合(ECMO)保险金1次 否继续有效特定疾病保险金自等待期后且在第20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初次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所定义的十五种重大疾病(见下页)除给付重大疾基本保险金额的病保险金外,另按本合同5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1次否已给付ECMO的,合同终止。
未给付ECMO的,ECMO继续有效(最多365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上述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上述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条款摘要(4/4)疾病种类定义/范围重大疾病135种其中1-28项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所规范的疾病定义,29-135项是我们为扩大保障范围所增设的92种重大疾病。详见条款中症疾病20种详见条款轻症疾病50种其中1-3项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所规范的疾病定义,4-50项是我们为扩大保障范围所增设的47种轻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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