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11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了个人养老金36个先行城市和地区名单,我国个人养老金业务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多方合力之下已经扬帆起航。在民众参与热情高涨的同时,各金融机构也在积极布局业务,丰富金融理财产品,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行稳致远。本期《养老金融评论》重点关注如下内容: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清华大学董克用教授提出个人养老金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
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金维刚探讨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重要意义;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甘为民探讨关于发挥养老保险公司优势、聚焦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思考;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常务副秘书长、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讲师张栋基于国际经验的中国路径探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财税激励制度设计;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常务副秘书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施文凯提出通过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来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以飨读者。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11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各个金融监管部门也纷纷出台政策细则,个人养老金的制度框架已经清晰,开始正式实施。为什么在当前要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定位是什么?可能遇到的困难是什么?只有在这些问题上达成共识。
才能积极、平稳地推动个人养老金的发展。一、为什么需要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老金体系在传统退休金制度的基础上做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在城镇中形成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的养老金制度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几经周折,目前已经回归代际抚养为原则的现收现付模式。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则从一开始就选择了完全积累模式。然而,由于企业动力不足,加之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压力,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发展缓慢,大多数人只能依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伴随着就业形态的变化。
大多数灵活就业群体难以被企业年金覆盖,因此,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加快更具灵活性特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就显得极为重要。第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国际上判断人口老龄化的程度通常是用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我国“七普”数据显示,我国这一比重已经达到了13.5%。根据联合国预测,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有两个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速增加,在2050年前后达到30%左右:二是该比重将在达到 30%之后,将长期维持不变,直到本世纪末。我国面对的不是人口老龄化“高峰”,而是人口老龄化“高原”。如果是“商峰”,我们可以使用一些应急措施渡过高峰期:但如果是持续几十年的“高原”,养老金制度就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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