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加坡建立了家庭医疗储蓄(medisave) 计划后,1987年世界卫生论坛上提出了为健康储蓄的概念(Saving for Health)。嗣后, 90年代世界银行的文献中不仅对“医疗储蓄账户” (medical savings accounts) 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而且在不少发展中国家被纷纷效仿、实践和创新。个人的医疗储蓄账户不是孤立的,它必须要有公立的社会保险或者私立的商业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后盾(backup) 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作用。
医疗储蓄账户的评价与不同国家的医疗卫生制度有关。本书比较了新加坡、中国、美国和瑞典4国个人医疗(健康)账户的特性。当初新加坡设立个人账户的理念是把医患、养老看作个人的责任,促进自力更生。它的出发点是增强个人的费用意识,有效控制医疗需求,预防过度利用。同时体现家庭是基本的社会和经济单元,通过强制医疗储蓄,为个人未来住院需要、减少对下一代的负担,但不能发挥疾病保险需要的社会互助共济作用。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政府的主导下,发挥了公共产品的作用。 目前全民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已达95%以上,采用的是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账户的筹资金额占总医保资金的45%左右,个人账户又主要用在门诊服务的补偿中。
我国近40%的社保基金结余是来源于个人账户的,其不仅减少了统筹基金的总量,同时也削弱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的作用,并且浪费和沉淀了大量的医保资金,这些经验和教训值得总结和分享。在现有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下,如何拓宽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是当前面临的问题。首先, 要有立法的依据;其次,要有合理的用途。本书对医保个人账户的法律性质进行了界定,个人账户资金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社会医保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社会公共财政性权利;同时又具有一种典型的个人私有财产性的民事权利。本书介绍了我国各地在拓展个人账户方面的各种做法和经验,还对上海市在开辟个人医保账户用途方面提出了3个方案和政策建议。可喜的是,我们看到上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将本课题研究的成果转化为从2017年1月1日起,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自愿使用个人医保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从而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自费医疗费负担,发挥医保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障作用。本次研究承蒙上海市医疗保险研究协会委托,使我们课题组成员有机会系统回顾和总结国内外在发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文献和经验, 并召开系列座谈会听取专家们的真知灼见, 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鉴于我们在医疗保险方面尚缺乏实际的经验,研究过程中难免存在偏颇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医疗保险个人储蓄账户最早起源于新加坡,后来又进一步发展了健保双全和贫困救助3种不同的制度。
尽管国际上对医疗保险个人储蓄账户存在很多的争议,但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2年系统地总结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国际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这些分析值得我们参考并回顾评价中国目前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当前,上海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最主要问题是资金沉淀过多 而国内其他省市各地在拓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上已积累了不少经验。在此背景下,上海市医疗保险协会特委托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团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以期拓展上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资金的用途,对各种可能的利用途径进行可行性探讨和研究, 最终减少资金沉淀,最大可能发挥互助共济的作用,以提高群众的保障水平和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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